


昨日市场传来消息,称有关部门递交的“关于国有创投股豁免转持的请示”已获国务院批准,目前正待有关部委制定具体实施细则,预计不日将正式发布实施,“满足条件的国有创投股可豁免转持,此前已划归社保的也有望追溯回拨。”
豁免转持需满足3个条件
据知情人士透露,国有创投股豁免需满足3个硬性条件:1、必须是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不在豁免对象范围之内;2、必须按照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在备案管理部门完成备案;3、要求所投企业必须是中小企业(不要求其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界定标准参照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标准,创业投资企业成长为大型企业的,其国有股同样可以享受豁免转持政策。
在上述豁免政策中,还有一条特别值得关注,即此前国有创投被转持的股份,只要全部符合上述三个“硬性”条件的,均可追溯回拨,这意味着无论豁免政策何时实施,则此前已将部分国有创投股划归至社保的还可以回拨过来。
至于国有创投如何界定目前尚无消息曝出。对于国有单一股东相对容易认定,但诸如政府引导基金等国有参股的创投机构如何认定?是不是国有股权占50%以上算是国有创投,50%以下呢?还是只要有国有资本参与,无论占股比例多少,都要豁免?
“国有资本在创投中的比例问题或许并不是重要的,最终解决方案极有可能涵盖所有国资创投。”有业内人士如此猜测称。另据权威人士透露,备受质疑的券商直投在此次豁免政策中没有涉及。
社保政策曾误伤国有创投
去年6月19日,财政部、国资委等部门联合颁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规定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国有股东须按实际发行股份数量10%的比例,将上市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持有。按该规定,国有创投机构也须执行。
这使得国有创投变相地为社保基金做了“义务劳动”,进而损伤它们的投资积极性。比如,创业板上市公司立思辰(300010)的国有股东——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社保基金划转265万股,自己只得留存98万股;青岛崂山区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则须将持有的全部特锐德(300001)333万股转持,因为此次公开发行规模为3500万股。
“券商以国有控股居多,目前都是用直投公司自有资本金投资,以此规定在所持股份在上市时将部分股权划转社保,有些投资甚至会被全额划转。”一位业内人士接受告诉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而部分券商本身则是上市公司,此举无疑损坏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部分国有创投为了规避国有股转持新规,不惜将国有资本持股比例降至50%以内,更有部分国有创投在投资的公司上会前夕突击变身为自然人控股的创投。两家原国有创投秉原创投和海融创投在投资易世达后便双双于今年3月份和今年6月份变更为自然人控股的创投公司。
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一份资料,我国国有创投机构的数量、资本总额、累计投资项目均占全行业的40%。如果国有创投停止投资,对科技类企业的发展将构成严重影响,因此各部委才酝酿出台“国有创投股豁免转持”规定。
来源: 上海商报 作者: 张淑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