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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思维突破限制 券商积极探索非牌照业务
[2012-04-20]
经纪、投行、自营、直投、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股指期货……除了这些监管部门颁发的牌照业务,证券公司究竟还能做什么?这是今年以来,监管部门留给券商的一道没有标准答案的论述题。

  种种迹象表明,券商业务创新的想象空间正变得越来越大。记者近日走访多家大型券商后发现,越来越多的券商开始将产品创新目光投向“非牌照”业务,并在较小的范围内进行试点。

  “所谓的非牌照业务,是指管理层目前没有明确批准券商开展的业务,但这却往往是反映客户真实需求的业务。”上海某大型券商机构业务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券商要想真正实现业务创新,就要大胆突破思维限制,从客户的真实需求中寻找新方向。

  据了解,针对自有机构客户与高净值客户,部分大券商正在尝试提供一种融资服务。具体做法是,在机构客户中同时找到有融资需求与投资需求的客户,券商努力撮合其完成交易。

  “举个例子,有客户A需要一笔资金,但不符合银行的放贷条件(资金量太少或暂无额度);还有一个客户B想做一笔固定收益投资,预期年化收益率8%-9%。作为金融中介机构,券商为两个客户牵线搭桥,撮合他们成交。”上述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一个真实的案例,最终结果是,客户A从客户B手中获得资金,并向其支付8%-9%的利息;客户B就好比做了一笔固定收益投资。

  左手是券商的客户,右手也是券商的客户,一个简单地“倒手”,两个客户的需求都得到了满足,券商则成功扮演了“资本中介”的角色。

  由于受到相关政策限制,现阶段券商为客户提供类似“融资”服务,必须借助信托平台,为此,信托公司也能从中“分得一杯羹”。业内人士透露,多家券商向监管部门建议,扩大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牌照的范畴,使其具备一定的“信托”功能,这样一来,券商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为客户提供类似银行的融资服务。

  券商对于“非牌照”业务的探索还有不少,将不同金融产品打包销售也是一个方向。

  “有传言说券商不久之后就能像银行一样代销信托、保险产品,但如果仅仅是代销,券商不可能卖得过银行。”沪上一家大型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表示,券商真正的出路在于先将不同金融产品打包,然后再进行销售。

  事实上,在海外成熟资本市场,设计出不同风险收益比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组合,并将其销售给合适的投资者,正是投行们的看家本领;反观国内,券商距离这种“资本中介”式的投行水准还有很远的距离。

  多名业内人士反复强调,券商探索非牌照业务的关键一条,是坚决不踩“红线”。“创新的过程中可能会踩到黄线,但红线我们是坚决不碰的。因为一旦出现违规操作,将被监管部门暂停创新业务资格,这将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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