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时,符合国家及北京市产业政策,具有行业公认的优秀管理团队、符合北京市股权发展基金支持方向的外资PE管理企业,可由北京股权投资发展基金给予资金支持。
PE是企业除了上市融资之外的一种重要直接融资渠道。本市去年出台了《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为PE在京发展制定了系统配套的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资金支持等。而北京市金融局相关负责人士表示,此次的外资PE暂行办法是结合首都优势,针对外资PE的特点量身打造的。比如,办法规定,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可在北京市设立非公司制形式的外商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从而为外资PE在京注册预留了多样化的组织形式空间。